服饰——古老的媒介
史前服饰,基本上只是为了御寒、避害,是人类适应地理环境和自然时序转换的手段。与此同时,古代原始部落,还有文身的习惯,用文身来表达对神秘力量的崇拜。服饰产生后,画在肉体上的文身图样被衣裳所掩盖,从而出现了“画缋”工艺和服饰纹样,并将染色技艺体现在服饰上,而部落首领为了表现出自己特殊的身份,还会佩带上特别的佩饰。从文身到服饰的转化、佩饰的出现,服饰由原始的图腾意识逐渐发展出身份标识功能,从此,服饰除了基本的实用功能外,衍生出符号意义,成为传播个人和社会信息的载体,与“传播”、“交往”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后来“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易经·系辞下》),奴隶主自称天子建立严格的等级制度,并以“礼”的形式固定下来,将服饰作为“礼”的内容确立冠服及服章制度,后世代代传承,形成了中国服饰独特的媒介特征和传播属性。
服饰媒介的构成及特征
服饰媒介是物质实体、符号、信息三层面要素合一的媒介。
有学者将人类交流的传播媒介分成三套系统 :“一是推理性的符号系统(包括语言、文字等)和绘画、音乐、舞蹈等表象符号系统。二是实物系统,不仅包括与语言文字声像有关的,与通讯有关的实物(如石磬、木鼓、牛角),更是指凝结人文信息的各种产物,它们从源自地向四外扩散,本身既是传播的内容又是文化载体。三是人体系统,包括人际传播和族群迁徙等等”。(周月亮:《中国古代文化传播史》,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20页)服饰属于实物媒介系统,“实物不是意符,但利用实物的特点代表一种意义。就成为一种象征性的意媒,它本身同时也是介质。”(刘建明,《当代新闻学原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0页。) 麦克卢汉说媒介即信息,服饰是物质实体、符号、信息三层面要素合一的媒介。从其物质形态来看,服饰包括材料、样式、色彩、纹饰四个层面要素,作为承载信息的符号,所有的层面要素及其共组形态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符码化,使服饰的物理形态成为符号形态,增生“能指”意义。
中国古代服饰符码过程是社会、历史、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统治阶级成为服饰媒介核心编码者,加上封建礼教的强力冲击,衣服的材质、样式、色彩、纹饰较多地承载了政治、伦理因素,形成独具特色的媒介符号系统。
服饰媒介属性与功能
麦克卢汉曾经指出,人的所有器官及其机能的延伸(如车轮是腿的延伸,电话是口和耳的延伸,电视是耳朵和眼睛的延伸,电脑是人脑的延伸)最终都是一种交往(传播)媒介。服装的御寒功能纯粹是指向个人的(个人穿上什么衣服,其冷暖自知),但服装出现之后很快就成为一种交往媒介——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担当贮存信息、传达信息的功能。“衣服作为皮肤的延伸,既可以被视为一种热量控制机制,又可以被看作是社会生活中自我界定的手段。”(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4,P159)如果说在表达自我个性至上的现代社会,服饰可以当仁不让成为“自我界定”的最方便最直接的手段,而在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统治下,衡量服装“好”与“坏”就很难以个人的身体感受(寒和热)为标准,更多地是由他人(社会群体或统治阶级)来确定,“非其人不得服其服”的外在“冷热”标准替代了自我的界定,“镜中之我”是他者的眼睛通过由统治阶级的规范所界定,人的服饰生动地体现了人的社会性而非个人性,人成了别人眼里的服饰。在古代中国, 经常可以见到用一种服装的名称来指称一种相应的性别、社会和文化身份,比如以“裙钗”代指妇女,以“缙绅”代称高官,以“黄衣”代指道士,以“左衽”代指不服朝廷的远方敌人,将养尊处优、游手好闲之徒称为“纨绔”。卡西尔说“人是符号的动物”,在中国古代人成为“穿衣服的动物”,服饰即人,服装作为一种媒介,以最直观的符码形态传达着关于一个人的时代、民族、性别、社会地位、阶级差别等“讯息”。
而从更深的层面来讲,服饰是统治工具,是限定个人的社会语言,是政治伦理规范的表征。服饰更多的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人们不得不戴的面具,服饰内的人不过是社会系统内的角色扮演,驱动情节发展的不过是阶级意志。
服饰媒介传播特征
服饰媒介与礼仪传播。台湾学者王关仕在《仪礼服饰考辨》序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服饰之事虽微,然而属历代礼仪典制之所系。”中华服饰历史悠久,文物衣冠,纷繁复杂,然而“千年衣服所尚,大体则同”。这个“大体”即服饰的永恒灵魂——仪礼及典制,从一开始,服饰制度就完全与礼仪、官制结合在一起,服饰成为体现礼仪差序的符号形态。
夏商时期,开始建立礼制,周礼是历代统治者整定礼仪制度的典范。周代将礼划分为五类:“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田猎、校阅、献俘),“宾礼”(朝觐),“嘉礼”(冠笄、婚嫁),与这些礼仪活动相适应,便出现了各种冠服制度,如祭祀时着祭服、朝会时着朝服,婚嫁有吉服,从戎有军服,服丧有凶服等。从符号学和传播学的意义上来看,礼仪活动本身是人类的一种自觉的符号化互动行为,在此过程中,符号意蕴得以展示。换言之,现实中的礼仪活动本身也是一种传播行为,礼仪活动当事人在媒介事件中确认彼此施行的礼仪符号及其代表意义,是服饰媒介传播的重要方式。
关系确认是服饰传播的本质。荀子曾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不同的仪礼限定,目的只有一个,与“劝善别尊卑”的典章程式对应,信息的第一个传输功能是在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建立一种接触或一种关系,与其说是让人知道一件事,不如说是让人重新确认一件事。这种传播在传播主体和客体之间产生了感染性和复杂性,以此强化了关系。以在中国古代基本保持不变的丧礼为例,需要着“五衰”或“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这五种服饰的形制和质料都有区别,表示不同的亲疏关系和不同程度的哀痛之情。五服之中以斩衰为重,使用极其粗疏的生麻布,制作时将麻布斩断,不加缝缉,形成毛边。儿子、未嫁之女为父母;孙为祖父;媳为公婆;妻妾为夫;臣为君等服丧;都用这种服饰,是至亲最悲痛的表达。次于齐衰的大功使用一种经过锻治的熟麻布,色微白,质地比齐衰细。男子为已出嫁的姊妹及姑母,为堂兄弟; 为丈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服丧,都用此服,关系比较疏远。仪典化的事件套入已经具备时间和空间框架的形式,社会的时空架构携带着自己的标记为它们在事件中的性质和形式定性。在
仪式典礼中,人们是面对面进行信息交流,但与一般人际传播不同。在面对面人际传播中,有三个必要的要素。即两个以上的传播参与者、传播符号和意义(信息)和人际传播媒介(语言、声波、光波、听觉、触觉、嗅觉、视觉、肌肉运动、助听器、服饰等工具或载体)。斯图尔特指出“人际传播发生在个体的人之间,而非角色之间、面具之间,或者定见之间。只有当我们每个人能够发现使我们生性成为一个有个性的人,同时也意识到能使他人生性成为一个特别之人的诸事物时,人际传播才在你与我之间发生。”(斯图尔特《是桥不是墙》P4,6版),“人际的”这一词语用来修辞“传播”时,不只具有“两个人的”、“面对面的”、“非正式的”等表面的意味。人际传播中的人是有个性的人,是在言说与倾听交替存在的对话之中,沟通心声的人。“个体间”是人际传播的一个重要观念。它深深地涉入了“我与你”的传播世界。将人际传播定位于个体间的交往,定位于个性的沟通,是基于人与人的相遇。而在仪式典礼中,服饰媒介指认“身份”,传递的“群体”关系,而不是个体“自我”的诉说与倾听,是“面具”与“面具”的彼此确认,“个性”被降到了最低限度。如果说人际传播的特征在于符号互动,服饰媒介的传播仅是社会关系的复制或再现,使“人与人的相遇”变成了“面具与面具的印证”。
“定期传播”与自上而下的“多层传播”。由于组织活动的要求,礼仪必须定期重复举行,这种“定期传播”方式使信息能在时间中流传延续。如每年都要举行不同级别层次的祭礼,由于组织结构具有层次性,天子、诸侯、大夫、士等阶层各有与之相应的礼仪活动,礼仪层层举行,把信息传播到各层中去,这种“多层传播”使信息在空间上扩散传播。礼仪既可以复制信息,又与“定期传播”和“多层传播”等传递信息的方式相结合,这就能在较长的时间和较大空间中形成大规模的传播活动,满足了古代大众传播的需求。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宗法制度,皇帝以“一言九鼎”确定了在服饰传播体制中的主宰地位,同时,“独尊儒术”造成儒家思想的“一元”统治地位。家国一体观念深入人心,这既使伦理政治化,也使政治伦理化,政教与礼教的一元合一,使纵向传播强劲有力,社会横向传播受到轻视和抑制。历朝**制定服饰法规,强制执行,各种人都不得违犯,特别是社会下层和贱民,监督比较严格。这种监督来自两方面。一是官方的,不按规定穿衣,叫作“服色违制”,或叫“服色逾制”,依法处理。“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元史·舆服》)另外一方面的监督来自民众之间,如清初叶梦珠在《阅世编》中所说,若平民出身的读书人没有取得功名,穿上秀才的服装,士人必然“群起而哗之”,指斥他到“无颜立于人世”的地步。社会规范早已变成个人规范,服饰从上而下的传播成为自然而然。(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