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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知识百科 | 《民族服装知识百科23》土家族服饰


  土家族分布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龙山、永顺、保靖、古丈等县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鹤峰、宣恩、利川、恩施等县(市),四川省的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等县,以及贵州省的印江、沿河等县。他们的先民与古代巴人有直接的渊源关系。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信仰原始宗教,崇拜祖先。现有570.4万多人。土家族有自己的语言,大多数人通汉语,目前只有几个聚居区还保留着土家语。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

  土家族的传统民居主要有茅草屋、土砖瓦屋、木架板壁屋、吊脚楼四种类型,除此之外还有石板屋和岩洞。民居结构分为正屋、厢房和司檐。土家族一般聚族而居,民居自成群落。吊脚楼是一种全木结构的干栏建筑,为土家族的主要住所形式之一。土家族住所的结构一般为一正两厢(也有一正一厢的),其中厢房为吊脚楼。鄂西土家族的吊脚楼因前有阳台、两边有走廊,互成转角之势,故名转角吊脚楼。吊脚楼集建筑、绘画、雕刻艺术于一体,是土家族建筑雕刻艺术的杰出代表。

  土家族主要从事农业,织绣艺术是土家妇女的传统工艺。

  土家族民间十分注重传统节日,尤其以过年最为隆重。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做绿豆粉、煮米酒或咂酒等。猪肉合菜是土家族民间过年、过节必不可少的大菜。每年农历二月二日称为社日,届时要吃社饭。端阳节吃粽子。糯米粑粑是土家族民间最受欢迎的食品之一。

  过赶年,也叫提前过年,又称过蓑衣年。即逢月大腊月二十九过年,月小腊月二十八过年,异于其他兄弟民族的年节。据说在明代,倭寇侵扰我东南沿海一带,**兵将御侮受挫,特令组织士兵出征抗倭,限定腊月三十日登程,不得误期。土家族先民为了按期出发,奔赴前线,打击倭寇,故提前一天过年。继因祖先抗倭立功,其后代子孙为了继承发扬祖先爱国精神,依旧提前一天过年,以示纪念。

  根据祖传,过年的当天,一家之主半夜起床,不许点灯,摸黑煮饭,切菜不用刀,把肉弄成团团,豆腐插成块块,蔬菜扭成节节,一锅煮熟,装满一盆。纪念祖先时,用晒席或衰衣遮住,以示在今天的和平环境里,不忘祖先当年的征战。

  女儿会,原名“十个棚女儿会”,是流行于恩施石灰窑、大山顶一带的土家族青年男女自恋爱的节日。每年七月二日为女儿会的会期。每到这一天,周围七八十里以内的宣恩、建始、鹤峰一带的各族男女青年都来赶会。

  土家族平时每日三餐,闲时一般吃两餐;春夏农忙、劳动强度较大时吃四餐。如插秧季节,早晨要加一顿“过早”,“过早”大都是糯米做的汤圆或绿豆粉一类的小吃。据说“过早”餐吃汤圆有五谷丰登、吉祥如意之意。土家族还喜食油茶汤。    土家族的饮酒,特别是在节日或待客时,酒必不可少。其中常见的是用糯米、高粱酿制的甜酒和咂酒,度数不高,味道纯正。

  土家族很注重礼仪,见面要互相问候,家有来客,必盛情款待。土家族平时粗茶淡饭,若有客至,夏天先喝一碗糯米甜酒,冬天就先吃一碗开水泡团馓,然后再以美酒佳肴待客。一般说请客人吃茶是指吃油茶、阴米或汤圆、荷包蛋等。

  “哭嫁”是土家人的传统习俗。新娘在结婚前半个多月就哭起,有的要哭一月有余,至少三、五日。土家人还把能否唱哭嫁歌,作为衡量女子才智和贤德的标志。哭嫁歌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头”、“哭戴花”、“哭辞爹离娘”、“哭辞祖宗”、“哭上轿”等等。 陪十姊妹是土家族姑娘哭嫁的独特形式。新娘出嫁的头天晚上,爹娘邀请亲邻中的未婚姑娘9人,连新娘共10人围席而坐,通宵歌唱,故称陪十姊妹歌。十姊妹围坐一桌,首先由新娘哭“十摆”,新娘哭“一摆”,厨师在桌上摆一样菜,摆完后,其余九姊妹轮次哭,最后又由新娘哭“十收”,厨师再一样一样将酒菜收进,菜收完,陪十姊妹活动即告结束。“毛古斯”,是逢年过节演出的小戏,以对白为主,有时还要穿插合唱或对唱,在坪坝中表演。表演者全身上下裹着稻草,头上还要扎上三四根草辫。领头的叫“老毛古斯”,其余叫‘叫小毛古斯”。

  有关土家族的历史,早在宋代就有文献记载,但在这个时期及宋以前,所有文献都未专一谈及土家族的服饰。直到清代,土家族服饰才正式载入了文献。当土家族先民处于原始部落时代,还不懂得纺纱织布,只能自穿树叶草根、兽皮之类的东西,这在古老的歌舞《毛古斯》及《摆手舞》中,就曾出现过稻草毛人与身披土花被面的形象。五代开平年间,江西汉人酋豪彭王咸归楚,封为溪州刺史,带了所部及工匠千余人进入土家族聚居地区,从而开始出现“女勤于织,户有机杼”的繁荣气象。到了宋代,土家织锦工艺发展到很高水平,被列为向朝廷纳贡之物,史书上称为“溪布”、“峒布”、“土锦”、“宝布”。由于受汉族先进技术的影响,土家族人用自织自染的“土布”、“土锦”,将短用布改为围裙,将披风改为衣裙。

  不同的服饰,是区分不同民族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土家族服饰虽历经变革,但仍然保留了本民族传统的特点。

  男:头包青丝帕或青布,白布帕2.3至3米,包成人字路。较古老的上衣叫“琵琶襟”,安铜扣,衣边上贴梅条和绣“银钩”,后来逐渐穿满襟衣(多指中年以上者)和对胸衣,青年人多穿对胸衣,正中安五至七对布扣。裤子是青、蓝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高粱面白底鞋。

  妇女:头包1.7至2.3米青丝或青布帕,不包人字路形。上衣布:一、大襟,左开襟袖大而短,无领,滚边,衣襟和袖口有两道不同的青边,但不镶花边。二、银钩,这种衣为矮领,衣襟和袖口镶宽青边,袖口青边后再加三条五色梅花边,胸襟青边则用彩线绣花。三、三股筋,衣大袖大,袖口镶16.5厘米宽边,领高1.65厘米,镶三条细边。四、结婚衣,新娘喜穿“露水衣”(即红衣),这种衣长而大。

  女鞋较讲究,除了鞋口滚边挑“狗牙齿”外,鞋面多用青、兰、粉红绸子。鞋尖正面用五色丝线绣各种花草、蝴蝶、蜜蜂。

  绣花鞋垫,是姑娘赠给意中人最珍贵的礼物,这种鞋垫的制作,先用面粉糊布壳晾干,再用纸剪出鞋垫式样,画上格子后,以青、蓝、白、红、绿、黄、紫等多色线,手工纳出花纹或字图案。

  小孩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帽”、“风帽”等。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喜鹊闹梅”、“凤穿牡丹”和“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禄寿禧”等花鸟和字外,还在帽沿正面缝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

  土家族妇女服饰上的衣袖与裤脚图案完全采用“挑花”法,也就是在布上用针刺上连贯的“小十字”,以之联成线条或方块,再组合成花鸟鱼虫等图案。在构图中,运用色彩变换,体现出律动感觉。用色彩绿、红、黄或为黄、绿、红,这种形同色异,不换形而换色的方法,促使呆板的、单一连续的纹样丰富起来,艳丽多姿,给人以美的享受。这些精巧的服饰,可说是土家人的智慧,是民族服饰的珍品。

  在土家族的心中,繁多的色彩中,红色则最受人青昧。红色有着热烈、鲜艳、醒目、样和之感,因此喜红者诸多。有色必有红,久而久之,不但在服饰上而且在生活上也形成了无红不成喜,有喜必有红之俗。“改土归流”后,由于受封建王朝的压制,以及中原文化的强大影响,土家族的服饰男女服装均为满襟款式,改掉了“男女服饰不分”的民族服装,加以土家族的家织花边,保持着本民族服装的浓厚特色。

  土家族妇女穿的是无领满襟衣。衣向左开襟。从上领到下摆到衣裙脚绣有一寸五宽的花边,衣袖各有一大二小三条花边,大花边一寸五宽,小花边有手指宽。袖大一尺二寸许,花边宽窄与衣袖相同,裤大约一尺五寸。另外,胸前外套围裙,俗称“妈裙”,围裙上为半圆形,下为三角形,从上半圆形及下脚也有一圈花边,宽约一寸。围裙胸前绣有花约五寸见方,围带即花带均为五彩丝线织成,一般二尺长,两头分别留有三寸未织的花缓。显示出土家妇女的心灵手巧。

  土家族的孩童衣裤不多讲究,主要注重的是鞋帽。小孩一般戴猫头尾巴帽,帽子前额用金银打就的十三个菩萨像,中间大的一个为观音坐像,两边钉有十八罗汉像,虎帽两侧至两腮前有银勾,用于小孩系帽用,帽顶两侧用白兔毛做成的虎耳,上前挂银铃,虎帽用大红绸缎做面料,前檐绣有一个“王”字,后脑绣有双龙抢宝等图案,胸前持有金锁银牌,上打有“福、禄、寿、禧”字样,帽后悬有金链银梁。小孩的鞋也为老虎鞋;用红绸缎做面料,鞋尖向后翻,两耳插上兔毛,前绣一个“王”字,两侧绣花。土家族是祟虎的,小孩穿戴虎帽、虎鞋是受虎的“围抚”,邪恶不敢侵害,可避邪壮威,既可使小孩显得天真活泼,伶俐威武 。

  土家族男子一般穿琵琶襟特点的满襟衣,缀布扣,领高,袖小而长,袖口滚边。裤子皆为青、蓝家织布。裤脚较大且较短,款式大方,又能便于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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